范文文律师,现为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范文文,合伙人、副主任律师。2009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曾就职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2011年加入伟然。担任2014年至2017年深圳市律师协会罗湖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主要从事诉讼、仲裁业务,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承办过多种类型的诉讼、仲裁案件,涵盖合同、侵权、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争议解决经验。同时,在旅游法律事务、企业风险控制等业务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
曾参与2016年《旅行社条例》和2014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发《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