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指针转过,我们迎来了崭新的2020年。在新的一年发轫伊始,喜讯传来,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律师和他带领的旅游法律业界享有盛名的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再获殊荣。闵令波律师被评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全国优秀专业律师”、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全国优秀专业律师事务所”,荣登中国法律领域最具权威的综合性年鉴一《中国法律年鉴》(2019年版)。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双喜盈门!
《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中国法律年鉴社出版发行。它是国内外读者了解和研究中国法制建设情况的窗口,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以及法官、检查官、公安干警、律师、法学工作者、现代企业法制工作者必备的专业工具书。它是中国立法、司法、法学教育与研究等相关法律领域最具权威的综合性年鉴。
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律师和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双双荣登《中国法律年鉴》(2019年版)。
著名旅游法律专家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闵令波荣登《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全国优秀专业律师”。
闵令波,伟然创始人,合伙人,主任律师。
闵令波律师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中国旅行社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曾受聘为国家旅游局常年法律顾问,现为广东省旅游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东莞市文体旅游局常年法律顾问,世界旅游联盟、中国旅游协会、广东省旅游协会、深圳市旅游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广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深圳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梅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东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万达新境界)常年法律顾问。2000年开始从事旅游法律服务工作,曾经办理过几千宗在广东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旅游交通事故,景区安全事故,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同业欠款纠纷等旅游行业诉讼案件,以及多宗旅游企业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并购等非诉案件,其中尤以万达旅业投资控股旅行社一案最为著名。
闵令波律师曾经参与国家多项立法工作,主要包括:国家级立法2009年《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制订;2012一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起草和制订;2016年《旅行社条例》修订;2019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修订;省市级立法2017年《广东省旅游条例》修订,2010年《深圳市旅游条例》修订;2011年《深圳市旅行社组团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等。
闵令波律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结合自身异常丰富的从业经历,著书传经,先后著有《最新旅游案例精解》(2011)、《旅行社常见疑难法律问题》(2014.合著)第三版、《最新旅游案例与法律实务》(2017),为中国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荣登《中国法律年鉴》(2019年版)“年鉴全国优秀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伟然"),创立于改革开放最前沿、经济最繁盛的深圳市,是一所以旅游法律为主,兼顾其他领域,专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伟然由全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律师创办,团队成员包括:潘亮浩、王亦炜、范文文、麻少辉、周扬、赵雷军、孙胜、曹端日、夏扬、兰海、路妍、刘晓珑、杨瑞超、张娜、梁玲、蹇小芳、黄碧雯、李茹、刘广彬、招梦婷、钟昌润等二十多位执业律师。
伟然恪守"专业、高效、诚信、奉献"之宗旨,其成员理论功底扎实,从业经验丰富。伟然各成员在各领域各有专攻,自有建树,勤奋敬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目前以旅游企业为主导开发、培育旅游市场情形下,伟然在旅游企业的风险控制和权益救济方面,伟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影响已上升到行业层面,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获得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经过长期不懈的耕耘,伟然在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已具有较高声望,成为了行业法律服务的标杆和旗帜!
正是由于闵令波律师和他的律师团队一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努力践行“专业、高效、诚信、奉献”的宗旨,铸就了其强大的正面的行业影响力。故而有幸双双荣登《中国法律年鉴》,这是对闵令波律师和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的极大鼓励和肯定。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将在闵令波律师的带领下继往开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旅游法律专业事务所,为旅游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同时,综合业务部提供刑事、房地产、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伟然所主任闵令波大律师长期从事旅游法、公司法和行政法的研究和实践,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我所律师团队已被一百多家政府机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等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深圳总所:0755-25469677;
广州分所:020-835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