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获悉,近期,昆明市公安机关成功依法办理全国首起旅行社工作人员受贿案。
通报称,2017年,昆明市工商局向昆明市公安局移送线索,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向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行贿。接线索后,昆明市公安局展开深入调查,掌握了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向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白某某行贿人民币50万元,由旅行社招徕低价旅游团,组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到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下属购物店购物,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犯罪事实。
2018年2月,昆明市公安机关对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白某某、出纳王某,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经理陈某某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林某某、陈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第一百零四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云南日报 朱海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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