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一下简称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广州市导游协会筹备大会在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召开。会议由协会秘书长辜明德主持,广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吴青松、旅行社管理处处长李宇青、协会会长李协居等领导以及来自全区的旅行社负责人近百人参加了会议。闵令波律师作为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辜秘书长的主持下表决了成立广州市导游协会、增补理事单位等事宜,通过了导游协会章程、会费标准、选举办法等文件草案。
李宇青处长宣读广州市旅游局《关于表彰广州海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抗震救人先进事迹的通报》。
吴青松副局长作重要讲话
闵律师在培训
会议上,闵令波律师向参会人员讲解了《广东省旅游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效力位阶,重点讲解了该条例中有关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以及纠纷救济途径,并针对条例中有关民宿登记制,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行业协会、车友会、驴友会未取得旅行社资质不得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开展网络经营的旅行社、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旅游搜索引擎的责任,禁止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亮点规定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