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并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使协会的各会员单位能更好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各项条款,正确应对和适用旅游法的规定,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深圳市旅游协会于2013年5月12日,在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图书馆报告厅1楼免费为各会员单位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培训班,并邀请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起草的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律师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解读。
本次培训班共有200多名旅行社从业人员参加,闵令波律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逐条讲解,并以近年来承办的旅游案件为主要内容,对其中的各重点条款配合经典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并提出了实用的应对思路,以期对旅行社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培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希望多多举办该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