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在网站上使用他人的图片,是否承担责任?
旅行社在网站上宣传,是为了扩大影响、促进销售,属于盈利性活动,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否则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