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婚姻家庭(36)•我姐结婚后发现患了精神病,之后其丈夫对其不闻不问。请问在此情况下,我姐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发布时间 2016-11-24
问题
我的姐姐结婚后,发现其患了精神病,之后几年时间里,其丈夫对其不闻不问,不履行任何义务,甚至近二年跑到外面去,根本不管我姐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姐姐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解答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根据具体事实来作出不同的处理。就你所讲的情况而言,第一,如果你姐姐现在是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离婚与否都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其并非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第二,如果你姐姐是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你姐在结婚之前,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就应当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提起人为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也就是与你姐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第三,如果你姐的民事行为能力丧失的原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则先需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也就是,首先变更你姐丈夫的监护权,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你姐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