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解||旅行社之间开展业务合作,一方履行完合作义务,另一方却拖欠团款未结,履约方应当如何追回欠款?
发布时间 2016-09-12
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茂名市某旅行社在开展业务合作,茂名市某旅行社将收到的客人交给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操作费用按月结算。但被告拖欠原告团费137906元没有支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支付欠款。广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茂名市某旅行社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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