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领队服务不达标,旅游者要求赔偿,如何处理?
旅行社需要结合导游、领队及旅游者的各方陈述,对于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程度进行评估,即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导游、领队本人服务质量,因导游、领队的疏忽造成交通、住宿、餐饮不符合于游客约定的质量标准等,综合分析得出赔偿的具体标准。
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九条:导游或领队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旅游者服务标准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至5%的违约金,本赔偿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值得关注的伟然律所订阅号、服务号
↓↓↓ 等待您的品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