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夫妻分居二年以上就可以自动离婚了,想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对方不同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法律上没有夫妻分居二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条文。任何经过了合法的登记手续的婚姻,要解除均应当到有关部门进行解除,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一方当事人在起诉到法院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决定离婚与否的标准。婚姻法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后,如有以上几种情况之一的,不论对方同意离婚与否,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另外,《婚姻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一条款是对感情破裂作为诉讼离婚法定条件的补充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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