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景点大小门票的问题,旅行社应当如何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如东部华侨城等大门票景点,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者有部分景点未参观游玩的,费用如何退还?
(1)景区大小门票问题:需要如实告知旅游者旅游费用中的门票费用类别的具体构成。对存在需要另行购买小门票的情形,应当如实详细说明(即:特别注明旅游费用中不包括小门票的价格,游客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另行入园购买);
(2)如存在购买大门票后景区内的所有景点(包括收费和不收费的景点)均可参观时:A,导游或领队带队一起入园的,应当保证所有的景点都有参观。因导游或者领队的原因未能参观的,需要协商退还部分门票价格;B,游客自行入园的,需要提示游客按照合理的线路自行游览景点,因游客原因未能参观的,可不退还费用。
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您值得关注的伟然律所订阅号、服务号
↓↓↓ 等待您的品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