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蒙某参加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团的“欧国家十天游”,预交的保证金由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部聘用人员文某女士私自收取并挪用不还,经多次交涉未果,由此引发纠纷。
审理结果如何?闵律师如何进行答辩和法理分析?具体请点击识别下面的二维码,关注“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服务号,“案例精解”栏目为您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