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购物后反悔,如何处理?退换货费用如何承担?
旅行社安排购物,应当与旅游者签署书面协议。事后旅游者反悔,但无质量问题的,旅行社没有责任。但是在无书面协议或者其他书面文件证明系旅游者自愿参加的情况下,旅行社即涉嫌单方指定购物,应为旅游者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和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