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出境游旅游者出具担保函,有何要求?
答:担保函,应当列明旅游者信息、出入境时间、担保责任、担保金额等,并由单位加盖正规公章,不得加盖部门章。
依据:《担保法》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