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底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6年4月出版。著者胡健,80后,清华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供职于立法机关。
作者阿朵,原题:心存梦想的法律人。
胡健,我认识的第一个从事立法工作的法律人。
胡健出版了一本新书,——《法治的底色》。
以上是两种开头方式,在我想就《法治的底色》写点什么时。
冯骥才先生说:评说一个地方,最好的位置是站在门槛上,一只脚踏在里边,一只脚踏在外边。假若两只脚都在外边,隔着墙说三道四,难免信口胡说;倘若两只脚都在里边,往往深陷其中,既不能看到全貌,也不能道出个中的要害。
评论一个人或一本书,大概也是如此吧?在《法治的底色》后记里遇到的这段话,让我关于胡健和这本书想写点什么的心,犹豫了起来。
我与胡健的认识,缘于法律读库。而即便在读库群里,大家相聚聊天的机会也并不多,所以我对他的“认识”,实在跟“不认识”也差不了多少,是压根算不得站在门槛上的。
我真正注意他,是他就新书的封面在群里征询大家意见时。在他看来,法治的底色是什么呢?这个书题引起我的好奇。书还没印出,我先因此读到了《序》、《后记》和其中的一些篇目。单就这些阅读,关于这本书,关于这个人,我实在还是没有底气说些什么的,然而它引起我曾经的很多思绪,着实也无法欲言又止。
在读着《法治的底色》时,我的枕边一直有两本放不下的书,一本是《电车难题》,另一本是《断臂上的花朵》。
《电车难题》讲的是一个发生在美国的案例,一辆电车失控了,轨道上站着五个人,他们来不及离开,正大难临头。有个人恰巧站在轨道的岔道口上,她如果扳动道岔,将电车引到另个轨道上,这五个人就获救了。但那个轨道上也站着一个人,如果她这样做,他必定就要受难了。她真这么做了,因此救了五个本来可能会死的人,也因此造成了另一个本来不会死的人的死亡。
以一个人的死亡为代价挽救了五个人的生命,这位女士因此被市长授予电车英雄的称号。后却被检察官起诉,起诉的中心观点是:一、你不是上帝,无权决定谁的生死。二、生命的价值不能以多寡论,不能为了多数人的生命,牺牲少数人的生命。该不该扳动那个道岔,他们考虑的出发点是:如果站在另一条轨道上的那个人是你至亲的人,你会怎样做?
《电车难题》是个虚构的案例,但从这个话题各方面的争辩和讨论可以看出,“如果是你”,是这个国家立法的出发点,着眼点在“你”,看起来最“自私”,实则最民主。读着这本书,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类似的“五比一”情况发生在我们的国度,会有这样的辩论和思考并上升到国家和立法的角度被普遍接受吗?
《断臂上的花朵》,作者是南非大法官奥比.萨克斯,他在多伦多大学授课时曾用过一个很特别的开场白——“我的每则判决都是谎言”。萨克斯对此解释说:谎言指的不是我判决的内容,它们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的肺腑之言。我所指的虚伪不实,是判决书行文所表现出的那种冷静、井然有序的风格,粉饰了我落笔时翻来覆去的思考,与剧烈的犹豫和挣扎。
这段话深深将我触动,我们的法官,我们的判决,经历着的正是相同的局面。法律本身并不是健全的,但法律是强制的,那些思考、那些犹豫,那些挣扎,呈现着的其实是法官的良心、不安和无奈,但是这些,当事人是看不到的。他们看到的是法官们的冷静和权威,尤其败诉的一方,往往以内心的标准评判法律的公与不公,并把对法律的憎恨加诸到法官身上。每每此时,我总是深觉遗憾和不安,对法官,也对法律。
萨克斯曾经是法学院学生、博士,做过多年的律师、大学教授,也曾是法律的受害者,受过监禁并失去一只眼睛一条手臂,而若干年后当他成为南非的大法官,在他主导下,民主的南非宪法成为了“最受世界尊重的一部宪法”。
民主的宪法,最受尊重的宪法。读着《法治的底色》,我意识到关于前面提到的那两本书我一直绕不开的思索,原来都是关于立法,关于民主和法治的。读着《法治的底色》,也忽然意识到我们法律读库里的这群“法律人”,更准确的分类原来不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而是立法者和司法者。
胡健是一个立法者,这本书讲的不是他的立法工作经历,而是从2004年大学毕业至今写下的法律评论随笔,在这些随笔的背后,伴随的恰是他作为一个从事立法的法律人的成长轨迹。
这本书里有的文章写于北京西郊民巷18号甲的六楼,那时胡健刚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立法机关工作,以法律人的眼光评论时事,挥斥方遒,激扬文字。在他的法律生涯中,这是刚刚完成了法律知识储备的第一阶段,作为从事立法的胡健,那时期的文字,与从事司法的法律人本质上没有多大的不同。
真正的不同,大概自香港薄扶林道82号时开始。胡健被公派到香港大学攻读普通法学硕士,这时期的学习就不再单纯是一种知识的存储,他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多观察和分析,通过报纸的专栏介绍香港经验。这时期的胡健已有了立法上的自觉并心怀梦想,他和他的同仁们希望借此能对制度的完善和法治的进步做出贡献,即便微乎其微,但也相信能够滴水穿石。
写于饮马井巷或五老胡同的文字,已更多成熟的思索。经历了结婚生子,人生阅历和年龄上更加成熟。经历了清华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的学习,知识储备上也更加充足。2011年参加清华博士服务团到中越边境的小城锻炼,亲历边民们衣不蔽体、刀耕火种的生活,更意识到任重道远。如他大学时的老师孙潮说:胡健写的不少文章,最后都落脚到了制度设计或制度创新上。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他也会如老师期待得那样,看得更远,想得更深,做得更实,在实践中发现真理,让真理体现为制度,让制度成为活生生的治理手段。
这本书命名为《法治的底色》,法治的底色到底是什么呢?与孙潮老师的理解不同,我总觉得,就如将第一辑目录设定为《民主的根基》所蕴含的,在胡健的心里法治的底色应该是民主。至少,理想当如是。
胡健,是个心存梦想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