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2011年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是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17年设立伟然(广州)分所,赵雷军律师担任分所主任律师。伟然总所拥有七大核心业务部,分别由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范文文担任旅游法律部首席律师,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麻少辉担任行政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公司法专家周扬担任公司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劳动法专家孙胜担任劳动法律部首席律师,婚姻家庭法专家蹇小芳担任婚姻家庭法律部首席律师,刑法专家梁玲担任刑事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合同法专家朱琳担任合同规范部主管。
安排旅游者境外购物,旅行社应注意哪些事项?
寒冬即将远去,春天还会远吗?努力坚持住,繁花似锦的春天一定会来到!伟然律师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的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者,特别推出《旅行社常见法律问题一百问》(旅游业出入境法律问题)专栏,敬请持续关注。
安排旅游者境外购物,旅行社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第一,签署购物协议,并且严格依照购物协议内容执行; 第二,谨慎选择合法经营的商铺或商场,保障产品质量;第三,提示旅游者有关于关税政策问题,第四,其他注意事项。
【依据】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旅游法》第八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是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的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伟然律师为文旅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同时,还为文旅从业人员及其他企业和社会人士提供公司、劳动、刑事、房地产和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伟然律师团队经长期的钻研与大量的法律实践,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均获得了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伟然律师已担任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业等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深圳总所:0755-25469677;
广州分所:020-835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