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2011年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是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17年设立伟然(广州)分所,赵雷军律师担任分所主任律师。伟然总所拥有七大核心业务部,分别由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范文文担任旅游法律部首席律师,伟然所合伙人、副主任麻少辉担任行政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公司法专家周扬担任公司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劳动法专家孙胜担任劳动法律部首席律师,婚姻家庭法专家蹇小芳担任婚姻家庭法律部首席律师,刑法专家梁玲担任刑事法律部首席律师,资深合同法专家朱琳担任合同规范部主管。
未成年人在景区溺亡,景区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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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9年6月1日,王某、张某、赵某、刘某四人(均为10周岁以下)结伴到某旅游景区游玩。四人进入景区后,游玩至园区内碧波湖。四人在湖边嬉戏玩耍,王某不慎跌入湖中。其他三人见状边呼救便联合一起伸手施救,未果,王某溺亡。
原告王某父母诉称,某旅游景区存在安全隐患,未为公众提供安全的设施,违背其法定义务,侵害王某的生命权,某景区管理者应赔偿其损失:丧葬费10569元、死亡赔偿金27254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合计303109元;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某景区管理者辩称,王某溺水死亡时未满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原告王某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其监护职责。2019年6月1日,事发当天,王某进入景区游玩,原告未陪同前往,导致王某溺水死亡,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虽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不是溺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法院认定事实
王某溺水地点碧波湖边设有“水深危险,严禁下水”警示牌,但无人看管,没有防护栏。
某旅游景区是向公众开放的收费性营业景区。2019年6月1日,王某、张某、赵某、刘某四人均未购票从无人看管处入园,四人均无监护人陪同。王某溺水死亡时未满8周岁。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某景区管理者对王某溺水死亡损害后果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最终向原告赔偿60621.8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伟然律师释法
1、本案的争议焦点:未成年人在景区内游玩溺水死亡,景区管理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承担多少比例责任?
2、王某溺水地点碧波湖虽设有“水深危险,严禁下水”警示牌,但无人看管,没有防护栏。被告某景区管理者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是溺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王某溺水死亡时未满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原告王某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事发当天,王某进入景区游玩,原告未陪同前往,导致王某溺水死亡,原告王某父母未履行其监护职责,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是由中国著名旅游法律专家闵令波大律师创立的中国首家以文化和旅游法律专业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伟然律师为文旅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同时,还为文旅从业人员及其他企业和社会人士提供公司、劳动、刑事、房地产和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伟然律师团队经长期的钻研与大量的法律实践,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均获得了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伟然律师已担任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业等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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